第三届东方艺术影视盛典评选活动章程
上传时间:2016-12-01
东方艺术影视盛典评选活动是由东方艺术家协会主办的全国性影视类奖项。活动汇聚中国影视产业中的优秀演职人员,共同分享中国影视产业的发展成果,并着重针对为中国影视产业在制作、发行、放映、营销及上下游服务等领域内做出贡献并推动行业发展的人物给予表彰。该国家级专业奖项的评选活动创办于2013年,每两年举办一次,目前已成功举办两届,在业内颇受瞩目。
一、活动宗旨
第三届东方艺术影视盛典评选活动旨在鼓励影视工作者更好地创作出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相结合、并深受人民喜爱的优秀作品,从而推动影视创作水平的提高,满足广大观众日益增长的、多样化的文化需要,繁荣中国影视市场,促进影视产业的发展。
二、奖项设置
三、评选范围
1. 参评人制作的已在2015-2016年公映/播出的影视作品不少于一部;
2. 参评作品须已在2015-2016年公映/播出;
3. 参选作品中,电影作品最低票房不少于5000万人民币,电视作品收视率不低于1%。
四、评选方法
1. 通过个人或所在工作室(或公司)公开申报并递交相关材料;
2. 由组委会对所申报的材料进行审核初评,决定入围奖项名单报评委会;
3. 评委会经观摩入围影视作品后,对入围名单进行充分讨论协商,做出评估,以测评方式产生各奖项的提名名单,报专家评审团;
4. 专家评审团对提名名单以无记名投票方式产生各奖项的评选结果;
5. 评选结果采取封票方式,在颁奖典礼上启封公布。
五、评奖颁奖
本届评选活动于2017年1月评选,3月由东方艺术家协会举行颁奖典礼,对获奖者颁发奖杯、荣誉证书和奖金人民币5万元/人。
六、附则
1. 组委会将聘请业内专家,组成专家评审团;
2. 本章程由东方艺术家协会负责解释。
一、活动宗旨
第三届东方艺术影视盛典评选活动旨在鼓励影视工作者更好地创作出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相结合、并深受人民喜爱的优秀作品,从而推动影视创作水平的提高,满足广大观众日益增长的、多样化的文化需要,繁荣中国影视市场,促进影视产业的发展。
二、奖项设置
奖项类型 | 序号 | 奖项名称 | 奖项数量 |
人物类 | 1 | 最佳导演奖 | 3 |
2 | 优秀制片人奖 | 2 | |
3 | 最受欢迎男演员 | 1 | |
4 | 最受欢迎女演员 | 1 | |
作品类 | 5 | 最受瞩目电视剧奖 | 1 |
6 | 最受瞩目电影奖 | 1 | |
其他类 | 7 | 最佳音乐奖 | 2 |
8 | 最佳视觉效果奖 | 2 |
三、评选范围
1. 参评人制作的已在2015-2016年公映/播出的影视作品不少于一部;
2. 参评作品须已在2015-2016年公映/播出;
3. 参选作品中,电影作品最低票房不少于5000万人民币,电视作品收视率不低于1%。
四、评选方法
1. 通过个人或所在工作室(或公司)公开申报并递交相关材料;
2. 由组委会对所申报的材料进行审核初评,决定入围奖项名单报评委会;
3. 评委会经观摩入围影视作品后,对入围名单进行充分讨论协商,做出评估,以测评方式产生各奖项的提名名单,报专家评审团;
4. 专家评审团对提名名单以无记名投票方式产生各奖项的评选结果;
5. 评选结果采取封票方式,在颁奖典礼上启封公布。
五、评奖颁奖
本届评选活动于2017年1月评选,3月由东方艺术家协会举行颁奖典礼,对获奖者颁发奖杯、荣誉证书和奖金人民币5万元/人。
六、附则
1. 组委会将聘请业内专家,组成专家评审团;
2. 本章程由东方艺术家协会负责解释。
[ 返回列表 ]